在日本找會說英語的不動產仲介:買房前自己查證的方法

在日本找會說英語的不動產仲介:買房前自己查證的方法
指南

在日本找會說英語的不動產仲介:買房前自己查證的方法

截至2026年10月23日,挑選會說英語的日本不動產仲介,第一關要看的是執照,而不是英文。在日本以仲介不動產買賣為業,必須取得宅地建物取引業的執照(宅建業執照);沒有執照的業者,也不得標示或廣告自己從事這項業務[1]。您可以自己在政府的查詢系統上查這家仲介[2],再到另一個政府網站確認它是否受過行政處分[3]。

接著問兩個問題:和您簽訂媒介契約的是誰?負責「重要事項說明」的又是誰?重要事項說明是在買方本身不是宅建業者時,簽訂買賣契約之前必須由具資格的專業人員進行的正式說明[4]。平常用英文和您通信的那個人,可能兩者都不是。

本文寫給住在海外、或即將搬到日本,考慮購買上億日圓的自住宅、度假屋或整棟建物的讀者。本文不是法律解說,而是一份清單:告訴您該去哪裡查、該問什麼,但不說明任何規定如何套用在您個人的情況。稅務、簽證、貸款與手續費金額,本文不談;這些請向日本的稅理士、司法書士或律師諮詢。

關於本文的立場:經營本網站的公司也是以仲介手續費為收入的仲介業者。下面每一項查核,也請同樣用在我們身上。

結論:外國人如何查證日本的不動產仲介

查核項目去哪裡查理想的答案
仲介有沒有宅建業執照?政府的宅建業者查詢系統[2]名稱與執照號碼,都和仲介告訴您的一致
有沒有受過行政處分?國土交通省的行政處分查詢網站,以及核發執照的都道府縣自己公布的資料[3]查無紀錄,或有一個您可以自己查證的說明
和您簽約的是誰?媒介契約(與仲介之間的委託契約),和您與賣方簽的買賣契約是兩份不同的契約。仲介必須以書面交付,或經您同意以電子方式提供[5]一家您已查過執照的宅建業者(公司或個人業者),而不只是海外的合作夥伴或某位員工
由誰進行重要事項說明?在進入簽約階段前先問由「宅地建物取引士」(具資格的不動產交易專業人員)進行,並在說明時出示取引士證[4]
手續費是否寫在書面上?媒介契約,其中記載報酬(手續費)[5]有書面寫明的金額。手續費有法定上限[6]。若直接向賣方購買,請問清楚是否根本沒有媒介契約

步驟1:自己查執照

宅建業執照由國土交通大臣或都道府縣知事核發,取決於仲介在哪些地方設有事務所;執照每5年須更新一次[7]。這也決定了您該去哪裡查。

  1. 索取執照號碼與正確的日文名稱。 宅建業者必須在每個事務所揭示標識,上面記載執照號碼、商號、代表人姓名,以及自2025年4月1日起改為記載的專任宅地建物取引士人數等事項[8]。如果仲介的網站或電子郵件簽名檔上沒有執照號碼,請直接索取。
  2. 在政府的宅建業者查詢系統上搜尋這家仲介(建設業者・宅建業者等企業情報検索システム)。這套系統涵蓋宅建業者[2]。請把名稱與號碼,和對方給您的資料逐一對照。三重縣說明,這套系統每月更新2次,最新資料反映上去可能會有時間差[2]。例如兵庫縣就指引民眾用這套系統確認執照是由哪個機關核發的[2]。
  3. 想看更多細節,可以閱覽名簿。 核發執照的機關備有宅建業者名簿供人閱覽。以三重縣為例,名簿上記載商號、執照號碼、執照核發日期、董事或代表人,以及事務所地址[9]。
  4. 確認是否受過行政處分。 國土交通省的「ネガティブ情報等検索サイト」(負面資訊等查詢網站)涵蓋宅建業者,例如京都府就指引民眾到這個網站查看全國的監督處分資訊[3]。都道府縣也會公布自己做出的監督處分:京都府公開過去5年以內的處分,埼玉縣與北海道則自處分日起刊登5年[3]。如果執照是都道府縣核發的,也請到該都道府縣自己的頁面查看。

查執照查不到的事:這家仲介熟不熟悉您想買的物件類型、英文程度夠不夠處理契約,以及它是否同時代表賣方。這些就要靠下面的問題來確認。

步驟2:弄清楚誰負責什麼

海外買方可能要和一連串的人打交道。在寄出文件或匯款之前,請先寫下每個人的身分。

您可能接觸的人要確認的事
日本仲介公司裡會說英語的員工他是宅地建物取引士嗎?如果不是,誰是?重要事項說明會由那個人進行嗎[4]?
您所在國家的海外仲介或轉介夥伴哪一家日本宅建業者會和您簽訂媒介契約?它的執照號碼是什麼?
口譯或移居顧問由誰安排、由誰付費?他們幫助您理解內容;說明本身仍由宅地建物取引士進行[4]
建商的銷售中心(新建物件)如果賣方是宅建業者,用同樣的方法查它[1],並問清楚是否另有仲介參與

宅建業者的每一個事務所,都必須設置專任的宅地建物取引士[10]。但這不代表用英文回覆您的那個人就是其中之一,所以請直接問。

步驟3:簽約前要問的十個問題

把同一份問題寄給兩、三家仲介,以書面回覆來比較。回答得多清楚、多快,本身就透露很多資訊。

關於人

  1. 和我簽訂媒介契約的是哪一家業者?執照號碼是多少?
  2. 由誰進行重要事項說明?他會出示取引士證嗎[4]?由誰口譯?口譯由誰安排?
  3. 這筆交易中,你們是否也代表賣方?如果是,你們如何處理,會以書面告訴我嗎?
  4. 買下之後,誰是我的聯絡窗口?他會說英語嗎?

關於文件

  1. 媒介契約、重要事項說明書與買賣契約,正本是哪一種語言?如果拿到譯本,它是正本還是僅供參考的譯本?業界團體的一篇專欄指出,宅建業法並未要求以外語進行重要事項說明[11]。請問清楚哪個版本是正本,並在簽名前取得書面回答。
  2. 由誰翻譯?譯本什麼時候給我:在說明之前,還是之後?
  3. 媒介契約會以書面還是電子方式提供?上面有沒有寫明手續費[5]?

關於出問題時的保障

  1. 如果您本身不是宅建業者,簽約前,仲介必須以「供託所等相關說明」告訴您,它為營業依法辦理提存的提存所是哪一個;若它是依法指定之協會的會員,則告訴您該協會的名稱[12]。請把名稱記下來。這類指定的協會會受理對其會員業者所經手交易的申訴[13]。
  2. 貴公司由誰處理申訴?用哪種語言?

關於您要買的物件類型

  1. 過去幾年,你們經手過幾件類似的交易,例如整棟建物、度假區公寓,或這個城市的家庭住宅?能否在不透露客戶姓名的前提下,描述其中一件?

購買上億日圓物件:還要再測試什麼

購買整棟建物、度假屋,或透過公司購買時,仲介的經驗比英文更重要。

  • 從海外匯款。 請問由誰和您的銀行協調訂金與尾款的時間、每筆款項匯入哪個帳戶、戶名是誰,並在匯款前打電話確認帳戶資料。也請問司法書士需要住在海外的人提供哪些身分與簽名文件、要多早準備。若透過公司購買,請問需要哪些公司文件;本國文件延誤,可能讓交屋日延後。
  • 整棟建物。 請問仲介會不會在簽約前收齊租約、租金明細,以及建物的檢查與許可文件,由誰檢查。也請問租客的押金與管理合約要如何移交。
  • 人在海外、需要代管的度假屋。 請問買下後由誰管理物件、那家公司是否和仲介是不同的公司,以及仲介和管理公司如何分工交接。物件能不能出租,則是另一個需要確認的問題。
  • 日後出售。 請問您住在海外時,能否由同一家仲介替您出售,報告會用哪種語言。如果日後為了出售而簽訂「專任媒介契約」,仲介必須把物件登錄到業界的物件資訊網「指定流通機構(REINS)」,並定期向您報告處理進度[14];請問他們建議哪一種契約、理由是什麼。
  • 協調各方。 請問仲介是否會替您安排司法書士、口譯與管理公司,平常和誰合作,以及您能否自己選擇。

這些查核的不足與限制

  • 執照只是最低門檻,不是推薦。 執照只表示這家業者可以從事這項業務[7],並不代表服務品質。
  • 紀錄有其限度。 例如京都府、埼玉縣與北海道,自己做出的處分都只刊登5年[3];執照查詢系統的最新變更也可能有時間差[2]。更早的事請直接問仲介,並在簽名前再查一次。
  • 經歷較短本身不是警訊,但請對方提供類似交易的例子(步驟3的最後一題)。
  • 仲介可能同時代表賣方。 請問清楚(問題3),並在聽取對方的價格建議時把這點列入考量。
  • 英文流利不等於合格的說明。 重要事項說明由宅地建物取引士進行[4];若這位取引士只會說日文,請預留口譯的時間,並事先閱讀文件。
  • 說明可能只用日文進行。 業界團體的一篇專欄指出,宅建業法並未要求以外語進行重要事項說明[11]。若拿到譯本,請以書面問清楚哪個版本是正本。
  • 政府機關不一定會替您解決糾紛。 國土交通省某地方整備局的宅建業法違規通報制度表明,它不處理糾紛的仲裁,並請民眾洽詢律師或其他相關機關[15]。例如兵庫縣受理與該縣核發執照之業者有關、涉及宅建業法的諮詢,但不受理退款請求、損害賠償請求等民事糾紛[15]。若遇到嚴重糾紛,請以委託律師為前提。
  • 仲介會收取仲介手續費,而其金額有法定上限[6]。我們也一樣。若對方催您盡快決定,請把這點列入考量。

什麼情況下結論會改變

  • 不透過仲介購買,例如直接向個人賣方購買。上面的步驟以宅建業者經手為前提;請問律師或司法書士,您會改以什麼方式查核、得到什麼樣的說明。
  • 您唯一的聯絡窗口是海外仲介。 這時步驟2最重要:找出背後的日本宅建業者,並依步驟1查證。
  • 執照由都道府縣知事、而非國土交通大臣核發。 除了國土交通省的查詢網站,也請查看該都道府縣的監督處分頁面[3]。
  • 交易標的是整棟建物或飯店類物件。 文件與當事人都會更多;請先測試仲介對這類物件的經驗,再看語言能力。
  • 制度改變。 本清單以2026年10月23日為準。之後的修正,請查閱下方出處。

常見問題:在日本為外國人服務的不動產仲介

在日本要怎麼找會說英語的不動產仲介? 先挑出兩、三家有公開執照號碼的仲介,在政府的查詢系統上逐一查證號碼[2],並確認是否有行政處分紀錄[3]。接著把上面的十個問題寄給它們,比較書面回答,特別是由誰進行重要事項說明、由誰口譯[4]。

日本有專門服務外國人的不動產仲介執照嗎? 本文引用的出處只說明一種宅建業執照,由國土交通大臣或都道府縣知事核發[7];沒有任何一個出處提到為外國買方服務的另一種執照。國土交通省公布了一份供業者與外國客戶交易時使用的實務手冊,以及於2014年度公開、介紹日本不動產交易相關法律的英文資料[16]。該頁面沒有之後更新的記載,之後的修法請另行確認。

在東京找會說英語的仲介,做法會不一樣嗎? 不會。不論仲介公司在哪裡,都請問清楚哪些步驟由他們自己處理、哪些交給司法書士、律師或稅理士,查證執照[2],並以書面確認由誰簽訂媒介契約、由誰進行重要事項說明[4]。

契約會是英文的嗎? 不要預先假設。如果有英文版,請以書面向仲介確認它是正本還是參考譯本。業界團體的一篇專欄指出,宅建業法並未要求以外語進行重要事項說明[11]。請問清楚哪個版本是正本,並在簽名前取得書面回答。

下一步

您可以先瀏覽日本出售中的住宅與整棟建物,並閱讀地區指南。不論您聯絡哪一家仲介,包括我們在內,都請先做完上面的查核。

資料來源

  1. 法務省 日本法令外國語譯資料庫:宅地建物取引業法 日文條文 第12條(收錄至平成25年的修正)、大分縣:宅地建物取引業與宅地建物取引士常見問題(2025年6月16日更新)
  2. 國土交通省:建設業者・宅建業者等企業資訊查詢系統、三重縣:宅地建物取引業者名簿等的閱覽(2025年4月1日)、兵庫縣:不動產交易諮詢窗口(2026年9月18日更新)
  3. 國土交通省:負面資訊等查詢網站、京都府:宅地建物取引業者及宅地建物取引士的監督處分(2026年9月25日更新)、埼玉縣: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的監督處分(2026年10月22日刊登)、北海道:監督處分的公布
  4. e-Gov 法令檢索:宅地建物取引業法 第35條、東京都住宅政策本部:不動產交易手冊 6 簽約之前(2)(2021年9月30日更新)、滋賀縣:宅建業與宅建士手續問答(2026年7月27日更新)、愛知縣:宅地建物取引士證的核發(2025年3月14日更新)
  5. e-Gov 法令檢索:宅地建物取引業法 第34條之2、國土交通省:不動產交易文件可改以電子方式提供(2022年4月27日)
  6. e-Gov 法令檢索:宅地建物取引業法 第46條、國土交通省:關於不動產流通、大阪府:宅建業者買賣等可收取的報酬額(建設省告示)(2024年7月1日更新)
  7. e-Gov 法令檢索:宅地建物取引業法 第3條、國土交通省關東地方整備局:什麼是宅地建物取引業、沖繩縣:取得宅地建物取引業執照(2024年3月4日更新)
  8. 鹿兒島縣:2025年4月1日起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票與從業人員名簿的變更說明(2026年6月15日更新)、神奈川縣:標識的揭示、帳簿的備置、從業人員證明書的攜帶等(2026年7月21日更新)
  9. 神奈川縣:關於閱覽(2026年6月25日更新)、愛知縣:宅地建物取引業者名簿的閱覽制度(2025年8月1日更新)、東京都住宅政策本部:不動產交易手冊 4 簽訂媒介(仲介)契約時(1)(2021年9月30日更新)、三重縣:宅地建物取引業者名簿等的閱覽(2025年4月1日)
  10. 沖繩縣:取得宅地建物取引業執照(2024年3月4日更新)、大阪府:專任宅地建物取引士的常勤與專任確認方法(2024年5月24日更新)
  11. 全日本不動產協會:外國人的不動產交易(專欄,2025年3月13日)
  12. e-Gov 法令檢索:宅地建物取引業法 第35條之2
  13. 法務省 日本法令外國語譯資料庫:宅地建物取引業法 日文條文 第64條之5(收錄至平成25年的修正)、岐阜縣:營業保證金相關手續(2025年11月14日更新)、鹿兒島市:想諮詢土地與建物的交易(2026年7月28日更新)
  14. e-Gov 法令檢索:宅地建物取引業法 第34條之2、東京都住宅政策本部:不動產交易手冊 4 簽訂媒介(仲介)契約時(2)(2021年9月30日更新)、東京都:對宅地建物取引業者的行政處分(2024年3月6日)
  15. 國土交通省關東地方整備局:什麼是宅地建物取引業(違規通報)、兵庫縣:不動產交易諮詢窗口(2026年9月18日更新)
  16. 國土交通省:不動產業的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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